濰水劍 | “以鬧維權” 此風不可長
來源:濰坊新聞網 發(fā)布時間:2023-05-22 08:39:23
“以鬧維權” 此風不可長
□濰坊融媒評論員 趙春暉
近日,浙江杭州兩名乘客與網約車司機發(fā)生爭執(zhí),賴在車上達28小時,引發(fā)關注。5月20日下午,杭州公安發(fā)布警情通報,對兩名乘客依法作出行政拘留處罰。
對于顧客來說,如果對自己花錢買到的商品或服務不滿意,正確的做法是走正規(guī)渠道投訴維權。在此事件中,即便乘客認為網約車司機的服務不當,因此產生了經濟糾紛或者其他相關訴求,完全可以通過網約車平臺合理維權解決問題。但這兩位乘客不走平臺維權渠道,在警方出面調解勸阻的情況下依舊不下車,無非是想以“鬧”來對網約車司機施壓。結果證明,遇到問題或糾紛,不冷靜合理表達訴求,想通過走極端來“維權”,想通過“鬧”來獲益,只能是得不償失、悔之晚矣。以“不體面”的方式維權,最終只能讓自己落得“不體面”。
這件事雖然不大,但其背后傳遞出來的信息值得我們警醒。明明是個小糾紛,為何兩位乘客會做出如此“奇葩”的行為,為何會因此占用如此多的公共資源,為何事情足足拖了幾十個小時才解決?究其原因,既有乘客“以鬧維權”的心理在作祟,也有個人權利與公共利益的沖突,還有相關制度的不夠健全完善。
要想從根本上解決此類問題,需要網約車平臺進一步規(guī)范管理,對乘客和司機都要提供更好的服務和保護機制。同時,也需要相關法律法規(guī)進一步健全完善依法維權和化解糾紛機制,不能給“以鬧維權”留下任何空間。從這個層面來說,杭州警方對這兩名乘客依法作出行政拘留處罰,既給“以鬧維權”的歪風潑了一盆冷水,也是對現(xiàn)代公共文明的一種彰顯和尊重。
任何人生活在社會當中,都需要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下做人做事。遇到任何問題或矛盾糾紛,首先要學會換位思考、互相理解,通過正規(guī)渠道合理合法解決。切不可自私自利,更不可極端行事,否則只能是害人害己,貽笑大方。
責任編輯:平小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