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評論:疫情防控有“方”亦有“法”

來源:齊魯網(wǎng)   發(fā)布時間:2021-08-09 21:28:10

  近日,全國各地陸續(xù)出現(xiàn)新冠肺炎本土確診病例,防控形勢日趨嚴峻。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勁的時候,越要堅持依法防控,每一個人都更要提高防范意識,更自律、更自覺地參與到疫情防控中來。每個人都要管好自己的嘴、管住自己的腿、守好自己的心。

  

  資料圖

  當前,全國多地疫情形勢嚴峻復雜,又正值暑期、旅游旺季。如果不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防控疫情,后果必定讓人擔心。惟有從嚴從緊抓好各項防控工作,才能防得住疫情擴散,才能鞏固好來之不易的防疫成果。

  疫情時期,也是考驗人心的時候,越需要規(guī)則意識和法治精神。疫情面前,個人安危早已不是一己“私事”,而是關乎社會公共安全的“公事”。我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條規(guī)定,“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內(nèi)的一切單位和個人,必須接受疾病預防控制機構、醫(yī)療機構有關傳染病的調(diào)查、檢驗、采集樣本、隔離治療等預防、控制措施,如實提供有關情況”。所以,遵循有關規(guī)定,既是對自己負責,也是對大家負責。配合疫情防控是法律的要求,沒有討價還價的余地。

  疫情當前,必須嚴陣以待。惟有人人都敬畏法律,敬畏禁令,不折不扣地遵守有關部門出臺的防控規(guī)定,才能最好地取得防控成效。此次疫情防控中,對一些拒不配合、謊報、散布謠言、瞞報等行為,司法機關依法給予了嚴懲。8月5日,戴某因在群里散布謠言,制造恐慌,被杭州市蕭山區(qū)公安分局處以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,網(wǎng)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,編造謠言觸碰法律底線,就應該受到法律嚴懲。疫情形勢越是嚴峻,越是要依法有序防控。南京64歲老太毛某寧因為擅自離開封控地,她的任性讓3000多人被封控,她的任性讓一座城來承擔后果。這表現(xiàn)出來的不是“無畏”而是“無知”,更是“無德”。在這特殊時期要做好個人防護,服從相關部門管理,堅決不給防疫工作添亂。戰(zhàn)“疫”路上每一步都不易,離不開每個人的共同努力。相信只要全民同心協(xié)力,終將云開“疫”散!

  物有甘苦,嘗之者識;道有險夷,履之者知。戰(zhàn)“疫”路上我們需要做的還不止這些,在病毒面前沒有人會置身事外,我們每個人早已形成命運共同體。國有國法,家有家規(guī),誰違反防疫秩序,違反相關規(guī)定,必定會受到法律的嚴懲。我們做好打“持久戰(zhàn)”的準備,每個人都用自己的行動,為防控疫情匯聚磅礴力量。

  我們要強化責任意識,保持戴口罩、勤洗手、測體溫、少聚集等良好衛(wèi)生習慣,堅決做好個人防護,積極接種疫苗,持續(xù)關注國家和地方疫情防控舉措的新政策并予以積極配合,遵守防疫規(guī)定,落實防疫要求。不給疫情防控工作添亂就是最有效的參與,就是戰(zhàn)勝疫情最好的法寶。疫情一定會得到及時有效地控制,我們也終將取得這場戰(zhàn)“疫”的勝利。

責任編輯:聶臻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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